【深化文明嘎查村創建】特布德嘎查村規民約(三)
責任編輯:格干騰格爾發布時間:2021-05-10
第一條 為引導嘎查農牧民崇德向善、尊老愛幼、遵紀守法,使嘎查內鄉風民俗更加文明、農牧民關系更加和諧,特制定本村規民約。
崇德向善
第二條 農牧民之間應團結友愛、和睦相處,不搞拉幫結派,反對家族主義;不打架斗段,不酒滋事,不造謠惑眾、撥弄是非。
第三條 在嘎查農牧民中挑選一批知信懂禮、德望齊身的道德楷模組成“農牧民宣講團”,定期組織道德宣講和糾紛處理。
第四條 充分利用中華民族傳統節日,經常向子女講述美德故事和傳統禮節,教導他們不忘鄉愁、不忘國恥、不忘本來;由“道德評議小組”每月評選出“四德”上榜人員,做好不守規約村民的勸解工作。
鄉風文明
第五條 崇尚科學,移風易俗,反對封建迷信活動,不神弄鬼或裝神弄鬼,樹立良好的民風、村風。
第六條 提倡嘎查內喜事新辦,喪事從儉,破除陳規舊俗,反對鋪張浪費、不搞大操大辦,不包辦子女婚煙。
第七條 不聽、看、傳淫穢書刊、音像,不沾賭、不吸毒,網絡生活健康向上,不傳播低俗、惡意信息。
環境整治
第八條 全體農牧民是建設美麗村莊的主體,有義務參與基礎設施建設和村莊環境衛生建設工作。
第九條 保持村社主干道環境衛生整潔,妥善處理規范“五堆”,即“柴堆、草堆、糞堆、沙石堆、垃圾堆”。任何個人不得在村社主干道和公共場地堆放物料。
第十條 嚴禁在嘎查中巷道公共場所亂張貼廣告,涂寫刻畫。
第十一條 農牧民應注重家庭環境衛生整潔,自覺做好房前屋后、庭院及室內的衛生清掃工作,及時清理居所周圍“垃圾亂倒、廣告亂貼、污水亂潑、糞便亂堆、雜草亂放、牲畜亂跑、私搭亂建”的“七亂”問題。
第十二條 農牧民生活垃圾,必須投放到指定位置,及時處理,建筑垃圾應自行清運至指定的垃圾填埋場。
第十三條 家禽家畜實行圈養或拴養,人、畜院欄分離整齊,因禽畜出欄造成他人青苗、財產受損的要照價賠償;病死的家禽家畜要嚴格實行深埋的辦法,不得隨意丟棄。
綜合治理
第十四條 自覺維護社會秩序和公共安全,不擾亂公共秩序,不阻礙公務人員執行公務;愛護公共財產,不得損壞水利、道路交通、供電、通訊、等公共設施。
第十五條 不得違反國家政策規定對承包草牧場及林地進行濫墾濫伐,不擅自擴大種植面積;鑿井取水須經嘎查審核通過后方可上報鎮政府及水利部門審批。
第十六條 新建房屋應服從村莊建設規劃,需經嘎查委會和上級有關部門批準,不得非法占用耕地或公路控制區用地。
第十七條 提高家庭防火意識,用火做到人離火滅,不得擅自焚燒牧場和農作物秸稈。
第十八條 農牧民應對自家或聯合用電線路要定期檢查,損壞的要請電工及時修理、更新,嚴禁亂拉亂接電線。
第十九條 要自覺抵制黑惡勢力,與黑惡勢力劃清界線,懂法、守法,不參與涉黑涉惡的違法犯罪行為,并配合相關部門調查深挖本嘎查的黑惡勢力。
違約懲治
第二十條 在全嘎查范圍內建立道德誠信黑名單,將農牧民違反規約行為與到戶惠民政策、信貸發放掛鉤,對違反本規約兩次及以上村民,經村民代表大會表決通過,可停止其享受相應的惠民政策。
第二十一條 凡有村民違反本規約(第4條、5條、6條、7條、8條、9條、10條、11條)一次的,由嘎查委會與其簽訂違約警告責任狀,并由嘎查監督管理委員會聯合道德評議小組對其違反規約行為進行道理規勸和糾紛解決;違反上述條款兩次以上且仍不聽勸阻者,可直接錄入本嘎查道德誠信黑名單。
第二十二條 對村民違反上述(第5條、6條、11條、12條、13條、14條、15條、16條、17條、18條、19條)條款,觸犯法律法規的,由嘎查委會報送行政司法機關處理尚未構成犯罪或情節較輕免于行政處罰的遵照第二十一條款內容執行。
第二十三條 嘎查監督管理委員會對嘎查村民遵守“村規民約”行為進行跟蹤監督管理,要充分利用新聞媒介或網絡、微信平臺,對違反規約行為及時曝光。
第二十四條 駐嘎查的單位及企業應當自覺遵守本村規民約。